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要求和《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在校纪委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已完成测试、统分、核分及省考试院系统确认等各环节工作。现将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5月17日起到5月30日止,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考生不得放弃。
4、举报受理电话:
招生就业办公室:0571-86571616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邮编:310023
5、公示期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经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