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残疾人单独招生严格按照《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3年残疾人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特教院〔2022〕85号)开展各项工作。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现公布我校2023年残疾人单独招生考试(第一批)拟录取结果,请考生在5月1日9时-5月6日16时自行登入招生报名系统(https://tqzstjy.eduw.cn/yth/)查询本人录取状态,并按要求完成确认就读手续。如考生录取状态为“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就读”,则被我校正式录取,不能被其他高校再次录取。考生选择“放弃就读”,则不被我校录取,可以选择其他高校。拟录取考生有且仅有一次选择机会,建议考生使用电脑端登入,充分考虑后慎重选择!“等待补录”考生请耐心等待后续名单发布。
温馨提醒:考生参加多所高校,如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只可确认其中一所学校,否则一经发现考生确定两所(含)以上学校,将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