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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3年残疾人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点击数: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3年残疾人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特教院202285号)规定,现将考试报名费缴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2023329日至4月416

二、收费标准:140/人

三、缴费方式

1.查询审核结果,缴纳考试报名

登录2023年残疾人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缴纳考试报名费。




 

2.在线缴费

 

四、其他事项

1.请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报名费,逾期未交考生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报名费缴纳后,请保存缴款成功的短信或者截图缴款页面。如需发票,交款人可直接在缴款完成后下载电子发票。

3.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12-41416时已完成缴费考生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33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