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残办发〔2015〕12号
关于协助做好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15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残联:
2014年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的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特教学院”),是省残联主办的我省唯一一所主要面向残疾人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高职院校。为认真落实2015年3月10日熊建平副省长在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有关要求,用好特教学院这个平台,拓展专业,扩大招生,满足广大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现就协助做好2015年特教学院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教学院招生计划及重点招收对象
(一)招生计划
2015年,特教学院采取单考单招方式,计划招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生活能自理且无传染病、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的残疾学生240人,开设装饰艺术设计(招收听障学生60人)、动漫设计与制作(招收听障、肢残学生40人)、中西面点工艺(招收听障学生40人)、康复治疗技术(推拿方向,招收全盲或低视力学生40人)、电子商务(招收肢残、听障学生60人)等高职(大专)专业,并与其他高校合作,同步开展装饰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康复治疗技术(推拿方向)和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的成人教育。
(二)重点招收对象
1.全省各地特教学校高中(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2.全省各地福利企业的优秀残疾人职工(具体要求详见省有关部门即将下发的文件);
3.应届或历届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的其他肢体、视力和听力言语残疾人(含人工耳蜗手术后的对象)。
(详见特教学院招生简章)
二、协助做好特教学院招生宣传发动工作
(一)目前,特教学院招生报名工作已开始,并将于2015年4月18日组织考试(福利企业残疾人职工报考时间适当延迟)。特教学院将于近日专门组织4个小组,分赴各地开展招生筛查登记和宣传工作。请各市、县(市、区)残联积极配合,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好当地残疾人接受高中等教育的助学政策,并积极做好当地入学特教学院的残疾学生的学习跟踪、回访等工作。残疾学生较多的地方,可与特教学院共同建立联系与合作机制。
三、特教学院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邮政编码:310023
联系人:邱淑女、徐学民
联系电话:0571—86994572、86452702,15356655570
传 真:0571—86452702
E—mail:zjtjzs@,QQ咨询:1785468488
附件1:文件及报名登记表
附件2: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报名残联汇总表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