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残联: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43号)精神,省残联直属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今年继续面向肢体学生单独开设普通中专会计和计算机应用专业,全省各地符合接收条件的残疾学生,请各地残联积极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市、区)残联高度重视,了解本地肢残学生入学需求,做好宣传和动员。
二、每位学生享受免学费、代管费、住宿费,同时享受2200元/学年的伙食补助,特别困难的可以同时申请其他助学金。
三、由县(市、区)残联各推荐符合中专入学条件的学龄段肢残学生(初三或初中毕业学历),要求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生活能自理,能够独立操作计算机。推荐材料包括:
1.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
2.残疾证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
4.蓝底免冠一寸证件照4张;
5.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份,体检项目须包括小生化、心电图、胸透;
6.中考成绩证明;
7.参加比赛获奖的请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请各县(市、区)残联将以上推荐材料收集后,连同推荐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31日前寄送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邮编:310023)。同时将报名学生一寸电子照片以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1315445172@qq.com。
五、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将根据推荐材料,审核入学资格,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后的,受推荐学生将与其他新生一起接受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将予以退学。
联系人:邱淑女、徐学民、廖晓丽
联系电话:0571-86994572,86452702。
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肢残学生中专入学推荐表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四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