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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4日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7年提前招生综合测试工作。

二、测评形式

2017年提前招生综合测试工作在以高中学考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的要求组织分类测评。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测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职业适应性。

中职考生以“文化考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含专业面试和素质特长分)”形式进行,侧重考查语文、数学科目内容。

三、具体测评内容

(一)普通高中考生:报考特殊教育(师范类)、特殊教育(手语翻译方向)、康复治疗技术(老年和残疾人康复方向)、康复治疗技术(推拿方向)、电子商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等7个专业。

1.测评形式

以“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300分。由工作人员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测评顺序。未轮到测评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测评完毕考生需离开考场。测评区域实现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考生单独进入考场。

2.测评时间

4月22日,考试前凭身份证在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校内领取准考证

3.测评地点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校内(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4.评分标准

特殊教育(师范类)

项目

形象气质

50分)

口语表达

50分)

教师素养与潜能

100分)

才艺展示

100分)

面试内容、要求

个人形象、着装、礼仪、谈吐沟通等。

现场朗读一段儿童文学作品,一分钟之内完成。

1.清唱一首歌。

2.做一节广播操、跳一段简单舞蹈等。

3.回答考官问题

自选某一特长进行展示。两分钟之内完成

备注

儿童文学作品由考点准备。

面试室备有电钢琴。特长展示环节所需的其它乐器、材料等由考生自带;需舞蹈伴奏的请自备MP3格式音频的u盘(只存1首伴奏音频)。

特殊教育(手语翻译方向)

项目

形象气质

100分)

职业素养

100分)

口语表达

100分)

面试内容、要求

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高在1.5米以上(男生在1.6米以上),体态、仪表大方,走步姿势正确

现场模仿老师作出的简单手语动作

考生现场朗读指定的文章段落

自我介绍,并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

康复治疗技术(老年和残疾人康复方向)

项目

专业认知

50分)

专业潜质与沟通表达能力(100分)

专业精神

100分)

身体素质与特长

50分)

面试内容、要求

学生对本专业的认知程度与专业认可度

了解学生动手与操作能力,设定一定的动作要求模仿与完成

通过交谈,了解人际沟通能力

个人形象、着装、礼仪等。

具备爱心、孝心与同情心

了解家庭结构与家庭经济状况

团队协作能力考察

了解身体状况,观察身体协调性

自选某一特长进行展示。两分钟之内完成。

其他专业

项目

身体素养(150分)

职业潜能(100分)

自选才艺展示(50分)

面试内容、要求

身体残缺程度是否影响工作岗位的最低要求。

回答考官问题。

1.个人作品集展示介绍

2.舞蹈、唱歌、朗诵等自选

备注

(肢残生通过鼠标点击指定区域,考查手指灵活度;下肢残疾能站立1分钟为佳)

本题根据本人意愿是否愿意进行,放弃自选才艺展示环节的视为放弃50分。

(二)中职考生报考电子商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

1.测评形式

“文化考试”和“面试”

2.测评时间

4月22日上午面试,下午文化考试。

3.测评地点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校内(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4.测评内容

①文化课考试由我校依据要求命题,自行组织考试,总分为200分,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②面试总分100分

③评分标准

项目

身体素养(50分)

职业潜能(40分)

自选才艺展示(10分)

面试内容、要求

身体残缺程度是否影响工作岗位的最低要求。

回答考官问题。

1.个人作品集展示介绍

2.舞蹈、唱歌、朗诵等自选

备注

(肢残生通过鼠标点击指定区域,考查手指灵活度;下肢残疾能站立1分钟为佳)

本题根据本人意愿是否愿意进行,放弃自选才艺展示环节的视为放弃50分。

四、评分方式

对考生的评分,由所有参加考评的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面试综合情况按要求独立分别评分。

五、测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一经发现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场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终止考评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监督人员不得干扰专家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建议。

六、附则本实施办法由学工部负责解释。